知名品牌产品屡登“黑榜”!

2022-12-26 12:43:53    来源:根号C    

产品质量和安全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了53批不合规化妆品,包括染发膏、防晒霜、面膜、儿童牙膏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安热沙、娜丽丝等知名品牌的热门防晒产品登上“黑榜”。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资料图】

通报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

产品标签标示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奥克立林。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60号)

此外,产品标签标示为日本娜丽丝化妆品株式会社生产、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奥克立林。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60号)

根号C(ID:sqr-cosmetics)注意到,今年9月底,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标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不符合规定。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48号)

2022年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此次抽检中,一批次标示经销者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为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规格为60ml、批准文号/备案号为国妆特进字J20190717的防晒乳,被检出标签标示不合格。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加上此次被国家药监局曝出产品不符合规定,这是安热沙今年内第三次登上“黑榜”。

▲安热沙防晒产品,图源网络

安热沙是资生堂旗下唯一的专业防晒品牌,其防晒乳产品是广为消费者所熟知的防晒大爆品。不过,占据防晒细分品类头部市场份额的安热沙近些年来却频繁“暴雷”。

早在2018年,国家药监局就曾公布过3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7号),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核查,由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安热沙防晒露N SPF30+PA +++不合格。

对此,资生堂(中国)公开表示,通告中涉及的日本安热沙防晒露,来自非资生堂授权的经销店,其产品经鉴定为假冒安热沙(ANESSA)注册商标的产品。

2020年12月,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查质量公告,在抽检的585批次化妆品中,有12批次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资生堂旗下安热沙一款水能户外防晒乳。这次,资生堂官方同样表示,国家药监局所抽查的水能户外防晒乳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2021年11月,国家药监局再次曝光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和奥克立林;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3。

产品质量和安全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知名品牌热门产品,更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严守质量安全生命线。唯有如此,才能持续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不然,迟早会被消费者“抛弃”。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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