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知情人的举报反映:2022年11月28日中午14点多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晋源陶瓷粘土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南沟村)井下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矿工赵虎平当场死亡,事故原因:三轮车司机赵虎平往井下工作采面运输炸药时死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接到这一情况后,本网工作人员立即和临县应急管理局对接此事,将反映情况已短信形式发送到该局局长手机上,该局局长回复:“正在组织核查”。
经本网工作人员核查,该矿遇难矿工:赵虎平,系山西省柳林县石西乡石西村贺水人(贺水村与石西村合并),身份证号码:142327198*****3778,据贺水村村民说:“赵虎平40来岁,育有一儿一女,父母健在,在矿上2022年11月28日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矿工赵虎平被拉到了离石区太平房,矿方和家属协商赔偿后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用救护车(车牌:晋JBC210)将死者拉回柳林县石西乡石西村(行政村)贺水村(自然村),2022年12月28日早上下葬。”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瞒报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针对瞒报行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然而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涉事企业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晋源陶瓷粘土有限公司法治意识淡薄,发生事故不上报,挑战法律底线,铤而走险,企图瞒天过海、逃避责任,没有正确面对,让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找出隐患,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希望临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这起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及涉嫌违法违纪行为高度重视,调查处理,将安全生产事故真相早日向社会公布,用已经发生的案例警醒生产企业及工人,以事故为警醒,以事故为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更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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