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对双豪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
(图源:信用中国(安徽芜湖)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日对该单位承建的芜湖金都檀宫44-49楼、3地下车库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及金都檀宫三期规划小学-教学楼、综合楼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工地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在施工场地内露天堆存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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