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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原则:按市场化改革原则,大幅度减少对房地产的行政干预,还权于企业和消费者,还原市场本来面目,复活市场自由竞争机制,让价格信号归真,自由升降调节供求关系。同时大力发展公租房,解决城市新居民和城市经济困难户的住房消费需求。有经济承担能力的人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需求问题(包括基本消费、改善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暂无购房能力的人通过公租房渠道解决居住问题。不追求百分之百居民居者有其屋,但真正体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二、全面取消限购、限售,包括一线城市。房地产买卖,只认钱不认人,有钱可以买买买,不受限制。第三套及第三套房以上必须现款交易,不得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及第三套以上的住房。
三、信贷资源向无房刚需者和第二套改善需求者倾斜。首套首付20%,二套首付50%。首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调20,二套利率不上调也不下调。套数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切实照顾刚需者,减轻底层百姓负担。
四、全面推出房产税,人均60平方米以内者免税,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分级实施累进税。以房产税逐渐替代地方土地财政。
五、切实实施租购并举、租购同权。教育、医疗、就业等取消身份限制和身份区别,实施机会均等政策。
六、取消所有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过渡性住房福利政策,集中资源统一由各级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抓紧制订和落实公租房建设计划,预算支出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每年有计划地增加公租房建设资金。公租房主要用于满足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城市新市民过渡性居住需求以及特困户的居住需求。
本文图片取自头条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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