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质量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对涉嫌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
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标示生产企业 | 药品规格 | 药品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检验项 | 检验机构名称 | 报告书编号 | 备注 |
1 | 海金沙 | 黑龙江祥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 | 201101 | 阿荣旗海山中医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 | 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 202204YP0124 | |
2 | 海金沙 | 河北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 | 161001268 | 赤峰市海昌医药超市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 | 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 202204YP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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