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武汉市医保卡划入额调整为66-408元,门诊费开启报销

2023-02-03 14:34:33    来源:社保解读    

2023年1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预示着, 今年2月1日起,武汉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将发生较大变化,而普通门诊费也可以报销了。


(资料图片)

根据《通知》, 2月1日开始,武汉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将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标准。

其中:

在职职工 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 2%

按照规定,武汉市职工医保缴纳标准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医保年度 ,所以 2023年1-6月份武汉市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标准每月为 81.54-407.7元之间 ,7-12月份划入标准需等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公布后再调整,但肯定会比上半年的高些。

在职职工医保划入标准具体到每个人可能不一样的,因为只要缴费基数不同,医保卡划入标准就不同。

退休人员 医保卡划入标准统一为每月 83元 ,其中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每月 66元

按照《细则》, 2023年2月1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达到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报销限额以内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具体来说,一个自然年度内 医保报销范围内 门诊费用在职职工累计超过 700元 、退休人员累计超过 500元 后即可 按比例报销 ,全年在职职工最多可以报销 3500元 、退休人员最多可报 4000元 ,超过部分全部自费。

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看门诊, 报销比例 是不同的,且向退休人员有所倾斜。

具体来说,在职职工一级医院 (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为 80% 、二级医院为 60% 、三级医院为 50% ,退休人员则分别为 84%、68%、60%

注意: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未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未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门诊费都不能报销的。

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异地长期居住 备案 的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武汉市 同等标准 报销,在异地直接划卡结算。因其他情形在武汉市以外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仍然可以报销,但报销比例需要减少 10个百分点

最后需要提醒的两个医保动向,一个是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也将逐步纳入门诊费报销范围 ,具体时间和方式需要等武汉市医保局的正式通知;一个是武汉市 今年开始探索将符合条件的 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和医保报销范围 ,一旦实现,以后 在网上看病购药都可以报销了。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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