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谈判本质是谈判各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各方的利益分歧和权力对比成为影响谈判结果的重要因素。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强制性权力,有三种表现形式,分别是强制、外部选择、议程设置。基于这样的理论逻辑,可以演绎出解释美国制度合作策略从多边向诸边转变的因果机制。
美国通过在经济、政治、军事各领域规划了一系列国际制度,建立了世界秩序。这些制度包括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北约,等等,它们基本上是多边主义的。多边主义被认为是美国建设战后世界秩序的根本原则。多边主义制度指的是基于普遍行为原则协调三个以上国家之间关系的制度形式,根据该定义,多边主义制度包括三个特点:
非歧视性的普遍主义组织原则、集团成员行动范围的不可分割性、成员对扩散的互惠性的预期。对美国而言,经济大萧条一方面迫使美国改变贸易保护政策,推动其建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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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使大多数塑造战后世界秩序的美国政治家认为,如果监管对于避免国内经济危机很重要,那么监管对维护国际秩序也很重要。而多边主义因具有相对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可以尽可能地将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包容进来。冷战结束使世界格局向单极化发展,美国巩固了其霸主地位,它通过吸纳更多成员,使多边主义体系得到强化,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世界秩序扩展到了全球层面。
通过北约东扩、WTO的成立和扩容,美国促使新加入的国家遵守规则、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并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总之,对美国来说,多边主义的普遍行为原则和成员的广泛性能够最大程度扩散美国的影响力。促进美式规则的多边化也是美国追求的目标。不过,随着全球化和多极化的发展,有着不同利益偏好的新兴经济体在崛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权力差距在缩小,学者们将其称为“权力转移”。
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经济实力,还是在参与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方面都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应地,在国际经贸谈判中,通过提升实施或经受强制手段的能力、具备有吸引力的外部选择,发展中国家提升了与发达国家的议价能力。
具体来看,从在全球经济中的份额来看,G7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份额在下降,而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则在上升。金砖国家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中国在二〇一〇年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同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也在减少。而且,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的进口贸易占比有很大提升。
除了GDP、市场权力在内的经济实力的增长,发展中国家也更为积极地参与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拓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这改变了以往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过度依赖发达国家的局面。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至二〇一〇年,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协定占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比重比1/5升至3/5。
这些双边、区域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替代选择,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谈判中的影响力。美国不像二十一世纪初时那么“满意”了,主流声音宣告着后美国世纪的开始和亚洲世纪的开始。权力转移不仅体现了美国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权力差距的不断缩小,更为重要的它影响着国际谈判的结果。
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赖的深化,有越来越多的全球治理问题需要更多的国家参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影响着全球治理的成败。另一方面,这些新兴的经济体在诸多议题上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着不同的利益偏好,而它们之间权力差距的缩小使得达成谈判结果变得困难,导致谈判停滞。
于是可以得出结论:权力转移背景下,美国难以在多边层面上推动谈判,实现自身利益偏好。在多边谈判停滞的情况下,美国选择推动诸边谈判有两方面的原因和战略意图。诸边谈判主要是在参与成员层面上区别于双边、区域和多边谈判,指的是一群“志同道合”的成员针对某一议题领域进行谈判,参与谈判的成员不包括该议题内有利益分歧的其他行为体。
也有学者将诸边主义称为小多边主义,并指出小多边主义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参与方存在共同利益,且具有排他性。而多边谈判基于普遍主义的组织原则,面向受议题影响的所有行为体。区域谈判的参与成员受地理范围的局限,诸边谈判则没有这种局限。一方面,美国推动诸边谈判,形成诸边协定,可以提升自身在多边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权力。
诸边谈判和诸边协定为美国提供了有吸引力的外部选择,使其在进行诸边谈判时的初始状态对自身更有利。同时,美国通过诸边协定,推广了新的国际规则,产生既成事实,那些被排除在协定外的国家因此被动地适应这些规则。总之,美国通过推动诸边谈判,提供了外部选择,增强了议程设置的能力,提升了讨价还价的权力,从而使该议题内没有参与谈判的行为体成为价格接受者,接受符合美国利益偏好的规则。
于是,对美国来说,诸边谈判有助于打破多边谈判的僵局,达成更符合自身利益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关于美国谈判策略转变的替代解释,即美国为什么在多边谈判陷入僵局时选择诸边谈判策略而不是单边或双边策略?实施单边策略的前提是美国可以在完全放弃合作,不依赖于任何国家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实现自身利益。
可能的情况包括:美国提供的是私人产品,或者它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并且收益高于成本。然而,随着全球化和国家间相互依赖的深化,国际谈判主要围绕的议题涉及公共产品的供应,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提供资金、分担成本。采取单边和双边策略是不能充分解决这类合作问题的。同时,在权力转移的背景下,美国单边行动的成本提高了,而采取合作方式的收益增加了。
因此,在相互依赖深化和权力转移的条件下,美国不会采取成本高的单边策略,而是选择合作方式,采取诸边谈判策略。此外,在推动谈判、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存在制定、谈判和维护协议的交易成本。诸边谈判可被视为排他性的多边谈判,和双边谈判相比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优势。美国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诸边谈判策略的,成功推动多边谈判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
首先是存在某一议题领域与美国“志同道合”的国家,这是进行诸边谈判的基础。其次是美国具备动员这些国家的能力。也就是说,美国能够基于其相应议题内的权力优势,如市场权力、制定规则的能力,吸引一部分国家参与谈判、进行合作。推动诸边谈判具有“战略拉拢”的含义。通过承诺最大化共同利益,提供谈判机会,美国赢得了“志同道合”国家的支持,将它们拉拢到自己的阵营。
综上,演绎了美国制度合作策略从多边向诸边转变的因果机制及其三个部件。利益分歧和权力对比决定着国际谈判能否达成结果。谈判方权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容易达成权力优势方满意的谈判结果;
权力差距不大或权力平衡的情况下,谈判会陷入停滞,不易达成谈判结果。随着权力转移,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新兴经济体与美国的权力差距在缩小,这使美国和新兴经济体均无法在多边谈判中实现自身利益偏好,多边谈判陷入僵局。
于是,美国转向诸边谈判,试图通过提供外部选择,增强议程设置能力的方式,提升美国在多边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权力。总之,美国权力的相对下降以及持续的影响力、动员能力是其制度合作策略转变的权力基础,前者使美国难以在多边谈判实现自身利益,后者则保证美国能够成功推动诸边谈判。在这一过程中,美国实际上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先是拉拢利益相近的国家,然后与其他国家讨价还价,目的是实现更有利的谈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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