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肖飒团队 | 非法集资类风险提示,一键打包带走

2023-02-15 18:48:43    来源:肖飒lawyer    

近日,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渐有上升趋势,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国目前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呈现高压打击态势。飒姐团队提示各位从事科技金融行业的伙伴们:在当前环境下,务必对非法集资类红线有所了解,切勿盲目推进高风险商业模式,以免触犯刑法红线。另外,对于P2P平台来说2023年将会继续进行扫尾工作,切勿放松警惕。

今天飒姐团队就为大家选取一些优质自查自纠文章汇编,为读者们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01 必读: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汇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哪些罪名,通常意义上我们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七个罪名界定为非法集资类犯罪。

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在司法实践中是高发、频发的罪名。飒姐团队建议金融科技行业的从业者们先从相关规范进行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自身刑法风险。

近年来相关规范学习资料:

1. 《打击“非法集资”风暴,必知法律要点》( 上篇 、 中篇 、 下篇 )

2. 《 刑法修正案十一,如何影响非法集资案? 》

3. 《 为时晚矣?!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4. 《 非法集资,清退免于刑罚成为历史 》

5. 《 P2P和虚拟币,新司解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

0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年诸多P2P平台并未取得吸收资金相关的金融牌照,建立资金池高息揽储、以吸放贷等,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网贷刑事案件中属于最高发、频发的重灾区。

自查自纠通道:

1.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的边界在哪里 》

2. 《 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P2P网贷平台颅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3. 《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你不知道的死穴..... 》

03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中,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该罪在实践中同样属于P2P相关刑事案件中最经常涉及的罪名之一。

自查自纠通道:

1. 《 填不动窟窿,就要背上集资诈骗罪? 》

2. 《 不是所有P2P都叫非法集资... 》

3. 《 飒姐解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04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的行为。网贷行业涉及该罪主要是违反二百二十五条中(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罪在网贷领域同样是高频高发罪名,P2P平台务必重视。

自查自纠通道:

1. 《 “民间借贷”是不是“非法经营”? 》

2. 《 放贷,怎样才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

3. 《 肖飒:助贷,何种情况涉嫌非法经营罪? 》

4. 《 以结算为业,犯法了吗? 》

05 以案说法——典型真实案例解析

如果理论不能与实践相结合,最终都会成为纸上谈兵。在学习了非法集资类相关法律规范和常见罪名的相关理论后,飒姐团队特此为大家准备了几个在非法集资类犯罪领域较为典型的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参考案例:

1. 《 TA似乎”努力还钱“,为啥还是诈骗罪? 》

2. 《 银行借款表见代理,成立非法集资?! 》

3. 《 P2P涉刑如何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 》

4. 《 私募集资刑案如何定性? 》

5. 《 非法集资!BTC是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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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创始人肖飒女士,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首批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工信部信息中心《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编委会委员。著有虚拟币规制畅销书《ICO黑洞》、合著学术书籍《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治理研究》等。在《证券时报》《人民日报海外版》《财新》《经济观察报》等发表过近百篇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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