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6单相同商品,收货地址和此前与她发生纠纷买家的一样,并且5单已经被退货,她怀疑自己是被报复性拍单了。
定制了一款手链
收货后却申请退换
(资料图片)
西安的王女士在淘宝经营一家饰品店,售卖翡翠和手绳,“1月9日,一个名叫笑笑(化名)的买家,拍单定制了一款价值520元的编绳手链,并提供了手绘设计图。”王女士说,这款手链造型很怪异,制作工艺也很复杂,需要将两件成品翡翠手绳拆开再重组,但由于是顾客的要求,她就也没多问。
制作过程中,她多次询问买家是否要换样式,但是买家并未接受。王女士说:“制作的过程不算顺利,我很担心买家收到货后不喜欢,就专门提前把半成品发给了对方,没想到买家看到后表示很满意,于是我加紧完工后就发了货,收货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一小区。”
1月13日,买家给王女士发消息称自己收到了货,但是对样式不太满意,询问能否更换,“定制的物品无法退换,但为了好评,我选择了妥协,允许对方更换一款价格不低于此订单的商品。”买家随后补价更换了一款价值1180元的翡翠项链。
多次换货遭拒
淘宝介入判定卖方无责
“1月17日,项链到货后,对方又表示不满意,说货品有问题,表示还要换。”王女士说,她担心这位买家再次换货,所以决定驳回买家要求更换定制编绳手链的诉求,并对翡翠项链做退货处理。1月25日,买家又要对编绳手链进行退款,并申请淘宝平台介入调查,“平台介入后,我拿出了和笑笑的所有聊天记录,平台判定我无责,关闭了退款申请并且把580元货款打到了我卡里。”
2月5日,王女士收到了笑笑退货的快递,打开后却发现盒内装的并不是翡翠项链,而是一个材质不明的手镯,“收货和开箱过程我都有全程录像,发现不是原货品后,我就拒收了,并告诉笑笑她寄错了商品,她表示自己货没发错,我准备给她发开箱录像,却发现我已被拉黑了。”
王女士说,她在退款申请的留言举证栏上传了开箱验货的照片,可笑笑却将此次申请关闭,随后又再次申请了退款,“重置退款申请,应该是想删除我对她的不利举证,但她再次申请退款时,已经过了7天无理由退款的保障期,所以系统直接判定她的诉求不合理,并将货款打到了我账户里。”
淘宝网处理结果显示:针对退款编号203989465058344841反馈的来达成一致,经平台核实商品不在三包期或卖家自主承诺售后期内,平台处理方案是【交易支持打款给您】。
“定制的编绳手链和翡翠项链,因为买家的原因,我虽然没收到货,但都拿到了货款,那我就全当把这两样商品卖出去了。”王女士说,她本以为纠纷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又一轮麻烦找到了自己。
不同买家同一地址
多次拍下货物后又退货
王女士提供的淘宝截图显示,2月6日下午3时许,笑笑又一次申请了退款,下午4时许,淘宝客服判定无法支持买家的诉求。
“6日当晚,一个名叫洪(化名)的买家用同一IP地址在我网店中连下6单,购买的都是标价最低的商品,而且每一个都分开付款,我查看后发现前5单收货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的一公司,第6单的地址,竟和笑笑的收货地址一模一样。”王女士说,她询问洪是否和笑笑相识,洪表示并不认识。
2月7日,王女士怀疑笑笑与洪相识,便在发货前向平台申请了取消交易,平台经判定后认为“买家有购买意向”,王女士只好发了货。
“2月11日,我陆续收到了几条退款短信,随后我向洪告知‘恶意报复拍单’的后果,紧接着退款申请就没有新增了。”王女士说,她查询退款订单,发现洪购买的6单,已有5单退货。
王女士多次向淘宝客服申诉。“2月12日,一代号为‘松迈’的客服电话联系王女士称,会核实洪和笑笑的地址关系,如果属实,会剔除掉洪拍的6单对店铺的影响。2月13日,‘松迈’电话回复,称将解决这6单对我店铺造成的负面影响。”王女士说,虽然这件事情告一段落了,但她很担心再次碰到此类事件。
淘宝:只能由店铺商家本人咨询
2月16日下午3时许,按照王女士发货的电话,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洪,对方承认自己退单,但并不认识笑笑,“我退单就是因为我不喜欢。”那收货地址一模一样,仅仅是巧合吗?对方未回复。
下午4时许,记者回拨“松迈”的电话,发现为淘宝网商家客服的官方电话,随后一工作人员表示,若商家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淘宝客服申诉,等客服核实情况后,将做出判决。
记者询问淘宝网如何判定商家是否遇到了恶意刷单,对方称不了解评判机制,也未告知记者查询方法。记者再次将王女士讲述的情况告知了客服,对方查询后说,只能由店铺商家本人咨询,无权将查询到的信息告知记者。 华商报记者 王煜鑫
文具店10元卖出两包湿巾被起诉索赔2万
法院判赔7000元 店主将上诉
2022年10月30日,华商报A06版报道了《文具店10元卖出两包湿巾被“心相印”起诉索赔2万元》一事,该案于2022年11月在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开庭。近日,文具店拿到该案判决书,文具店被判赔偿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7000元。
店主:对方律师曾提出可以6500元私了
李先生在西安市西一路附近经营一家文具店,主要卖学习用品。2021年11月,一名经常给他送纸的商户给他送纸时,他顺便要了一提(10包)“心相印”湿巾,一部分自己用了,一部分卖掉了。
2022年5月,两名顾客来到店里购买了两包湿巾(花费10元)。同年10月,李先生就接到了法院传票,他卖的这款“心相印”湿巾所属的企业起诉他侵权,索赔2万元。
起诉状显示,原告为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恒安公司称,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第6845848号“心相印”商标所有权人,于2021年授权原告对其许可的商标进行市场维护,被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进行公证取证,向法院提请诉讼等。因原告发现李先生的店铺销售的“心相印”牌湿巾系假冒产品,原告遂委派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并委托公证处对被告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原告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认为,被告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另外,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共计20000元。
当时李先生曾致电对方律师,对方律师表示可以6500元私了,但李先生拒绝。同样在西一路附近开店的夏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店里销售了“七度空间”卫生巾被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起诉,他同样是被索赔2万元。同样,对方律师也提出6500元私了,也被拒绝。
法院:赔偿数额包含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是被告是否实施了侵害恒安集团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如果构成侵权,本案的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本案中,被控侵权产品为假冒,外观与原告产品高度相似,其包装上标注了与涉案商标相同的标识,应认定该产品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另外,根据《公证书》载明的购买过程,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是被告销售,被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属侵权行为。
关于本案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被告无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其实施了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至于赔偿数额,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类型、知名度、被告的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程度、侵权后果、应诉态度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被告的赔偿数额(含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为7000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文具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另外赔偿原告损失7000元,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被驳回。
与李先生情况一样,西一路附近一家水果店因销售“七度空间”卫生巾被起诉,同样被判赔偿7000元,李先生等店主表示会进行上诉。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
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
在3·15国际消费维权日来临之际,2月17日,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举行。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景玺共同揭牌,西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张友直、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刘林为10位专业调解员颁发聘书。
新成立的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消协调解全面无缝对接,使人民调解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有效衔接,是一种新的机制、新的模式,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与幸福指数。
“作为一名律师很荣幸能为广大市民朋友服务,我将用专业的律师精神和法律服务工作为调解委员会添砖加瓦。”调解员代表张华说。
下一步,西安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调解员将按照有关程序要求,依法依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对分歧过大、无法调处的,及时引导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定渠道,确保消费领域和谐稳定。同时,西安市场监管系统将邀请西安市司法局和法律专家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组织相关培训,规范调解行为,依法依规调解。 华商报记者 权曼 实习生 罗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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