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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据央行官网,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增加。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2月17日,央行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图片来源:央行
据央行介绍,《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互换通”定义和投资范围;二是境内外投资者准入要求;三是相关基础设施交易清算安排;四是责任主体义务和职能;五是汇兑管理安排;六是监管规则和行政处罚。
在汇兑管理安排上,央行指出,使用外汇参与“北向互换通”交易清算的境外投资者,可在一家香港结算行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用于办理资金汇兑和结算业务。相关资金兑换纳入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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