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22 07:46:52    来源:招标资讯专家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受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UTC-2023-B019

二、项目内容

招标人拟更新公司项目律师库( 拟入围不超过15家律所 )。

为招标人各类业务(传统信托业务、标品投资业务、服务信托、家族信托、固有投资、基金业务、各种创新业务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本次公开招标律所就单笔业务法律服务收费上限统一设为40万元。

合同期限:签署框架协议,自聘用合同签署之日开始,服务期限三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参与投标的有效合格投标人数量未超过拟入围投标人数量上限,则入围投标人数量为N-1,其中N代表有效合格投标人数量,有效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投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合同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为所在国家(地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国家/地区有关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类似文件)。

2.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未经审计,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并说明未经审计的原因;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 税收 和 社保 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 转包或分包 (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1. 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13.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14.特定要求:

1)投标人拟派团队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五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其在经营活动中无因信托服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作过程中没有因信托服务有任何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文件签订时间为准),曾为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信托融资、信托标品投资、服务信托、家族信托、信托公司固有贷款、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基金设立或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服务案例(至少提供一个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格式自拟),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自 2023年2月21日 起至 2023年2月28日 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 上海市---

3) 现场报名需提交 (1)有效执业许可证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线上报名 :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一次性盖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报名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30分 。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上海市---

注:项目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 律采标讯 ”中查看。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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