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的思想会影响人的一生,甚至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 尽管我们的社会已经迈入了文明时代,但是我们生活中还是有一些陋习没有丢掉,其中最不该,也最常见的就是重男轻女。
在古代,男生的地位远远比女人尊贵,女人可以被看成是男人的附属品。
但封建社会瓦解之后,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可是那些深入骨子里的观念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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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地区还保留着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他们心里,只有儿子能够传宗接代,女儿是给别人养的。
其实,按照生物学理论,男女都一样,都是获取了父母一半的基因,除了性别,没有区别。
然而,迷信的人不会听从科学的建议,湖南就有一男子深深陷入重男轻女的思想。
他在妻子生下女儿后,找了情人替他生下儿子,并将自己的财产均过继到儿子名下,不给母女俩留下一点资金。
或许是上天的报应,该男子在2016年得了重病,儿子不管,女儿不问。
医院联系他女儿的时候,他女儿只说了一句,把他氧气管拔了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王军,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家里的条件非常不好,是连温饱都达不到的程度。
王军有三个姐姐,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还是最小的孩子,受尽了宠爱,这也导致他没有责任心。
王军长大之后,经人介绍,遇见了妻子刘丽,刘丽美丽大方,家庭条件也好。王军一见倾心,使用各种招数将刘丽追到手,与其结婚。
但是,王军对刘丽是爱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确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刘丽是可以帮助王军的女人。
确实,在两人结婚初期,是刘丽的家庭一直在扶持王军的家庭,而王军不仅没有感激之情,反而认为这是应该的。刘丽想婚姻需要相互包容,也就没有与王军计较。
其实,在这时,刘丽就应该感觉到王军的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男人永远是个孩子,不会照顾家庭,更没有责任心。
后来,王军听人奉劝,考上了公务员,有了铁饭碗,本来将要变好的家庭又遇风波,那就是王军利用自己的工作作威作福。
在他心里,他就是最厉害的,谁都应该听他的,谁也没有他成功,这种思想让他越来越膨胀。
结婚没多久,刘丽就怀孕了,王军虽然特别高兴,但是总是对刘丽说,一定要生个男孩,只有男孩是自己的,女孩总归是别人家的。
刘丽不以为意,却没想到一句简单的话语暴露了王军重男轻女的思想,但刘丽却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生个儿子,找情人。
也许是太想要儿子了,上天在惩罚王军,刘丽第一胎生下了女儿,王军非常生气,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刘丽不争气。
那时候,刘丽正在坐月子,但就是因为刘丽生的是女儿,所以没人照顾刘丽。王军甚至都没有抱过女儿一下,更没有正眼瞧过女儿,仿佛这个孩子不是他的。
那个时候的独生子女政策正严,王军又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他不能带头生二胎,否则工作可能就不保了。
没有办法,王军只能另寻他路,生个儿子,在王军心里,自己家里是三代单传,没有儿子就等于这个家断绝了。
所以,王军找了情人,让情人替自己生儿子。
王军从来没有认为自己这么做是错的,他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刘丽生不出儿子,而他只是想要一个儿子。
好在王军的第一个情人就给他生下了儿子,否则,王军可能还要找其他人,祸害很多女人。刘丽知道王军在外面有人,还有了孩子,于是要跟王军离婚。
但是,王军总是甜言蜜语哄着刘丽,告诉她自己仍然爱她,只是想要和儿子而已。
这才导致刘丽没有与王军离婚,但是刘丽没有想到,自己的软弱和懦弱害了女儿一辈子。
女儿从小就没有人疼爱,王军不愿意搭理女儿,就连王军的家庭都不认这个孙女,只认外面的孙子。
缺少父爱的孩子总是没有安全感,而王军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仅不给女儿爱,还让女儿背负着各种压力,钱都给了儿子,债都给了女儿。
王军对女儿冷漠到了何种地步?他从来不收女儿的礼物,那时候王军的女儿刚刚上班,本就没有多少工资,但想要父亲青睐的孩子,用大价钱给父亲买了一件衣服。
可是,王军一次都没有穿过这件衣服,他感受不到女儿的爱,更是不需要女儿的爱。
一直到王军老了,他还是对女儿不理不睬,不论女儿送的什么礼物,他都不会用。
这个时候,王军的女儿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在父亲心里是如此的不堪和无足轻重。
那一年,王军国六十岁生日,他邀请了很多人给自己庆生,但却没有邀请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王军的女儿觉得不平,自己找上门去,却被王军泼了一脸冷水。似乎在外人面前,王军不愿意承认自己有一个女儿,这成为王军女儿不再认父亲的导火索。
在这之前,王军做了很多过分的事,王军女儿都忍受了,因为她自己也接受了自己不是男孩,所以不被宠爱的思想。
但是这一次,王军女儿再也忍受不了了,他的情人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他身旁,可是母亲与她只能躲在小破屋里。
难道她和母亲才是见不得光的吗?王军女儿不明白,她那么努力的讨好父亲却什么都得不到。 所以,她决定从这天开始,她只有母亲,没有父亲。
在王军六十大寿之前,他都做过什么可恶的事呢?首先,在情人刚刚生下儿子的时候,他就送了情人一间大房子。
那时候,刘丽和女儿只生活在一个下雨漏水的小房子里。其次,不伦情人和女儿有什么要求,王军都会满足,即使自己无能力满足,也会骗取刘丽的钱满足。
王军曾经为了儿子的一句话,骗了刘丽八万多块钱,至今没有归还。 刘丽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她还要独自抚养女儿,几乎没有什么存款,仅存的钱也都被王军拿走。
除此之外,王军贷款的担保人是女儿,因为王军没有还清贷款,他的女儿还要每月还贷款。
这就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做得出来的事,为了一己私欲不惜让自己的亲人跟着受罪。如果想要儿子,那就自己抚养,用妻子和女儿的钱一同抚养算怎么回事。但是,王军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在他心里,只有儿子是最重要的,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留给儿子。
或许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2016年,王军生了重病被送进医院,他的情人和儿子没有来看他。 医院只能联系他的妻子和女儿,而他女儿的第一句话就是,拔了他的氧气管。
把一切都给了儿子,却得不到儿子的探望,临死之前,还要麻烦女儿照顾。不知道王军在临死的时候是否后悔自己曾经的举动,对于照顾他的妻子和女儿是否有愧疚之心。
这个故事让人生气,不负责任的父亲、重男轻女的父亲、偏心的父亲将自己的所有都给了儿子,只留给了女儿一副病躯。如果当初刘丽没有心软,选择与王军离婚,或许就不会有这么多让人气愤的事情发生。那么,如果当初刘丽与王军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呢?
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有明确的规定,除了有一些情况之外,其他的离婚均要遵从一个原则,那就是感情确实破裂。这些特殊情况是指重婚、家暴、吸毒、赌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刘丽与王军的婚姻完全符合这些特殊情况,只要刘丽拿着相应的证据去起诉,法院就会判决两人离婚,王军不同意也无效。
不过,事实是王军与刘丽没有离婚,那么王军这种给情人花钱、买房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刘丽是否可以追回这些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一编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这收益来自于个人财产的孳息。
也就是说,王军用来给情人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王军能够证明这笔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如果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刘丽完全可以追回这笔钱,法院会认定王军的赠与行为无效。王军的情人如果想留下这个房子,只能将钱还给刘丽。
平时王军给情人打的钱,刘丽也都可以追回,因为这些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的,王军给儿子花的钱,刘丽也可以追回来,因为儿子是王军一个人的,刘丽没有抚养义务,王军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养育儿子。
综上所述,王军给情人和儿子的花销以及那套房子,刘丽均可追回,除非王军能够证明这些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任何人在婚姻当中都不能软弱和懦弱,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每个人都要学会保护自己,遇到不好的婚姻要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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