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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休假特性,首先一例一休,劳工排班必须有例假日休息日管理,七日内必须有一个休息日一个例假日,根据行业的不同,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二周变工时、四周变工时或者八周变工时,校验。实现方式通过在排班页面中新增一例休息校验。休假计划是对于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不定时发生,根据生活不同对现实情况请假的额度、时长、请假次数较为灵敏的控制,以休假计划实现。当休假类别启用了休假计划时,登记了休假计划的员工才能申请该例假期,休假的额度及次数由休假计划接管。实现的方式新增休假计划档案,按照人管理不同的休假类型,提供额度、校验等接口,标准服务节点通过MDD底层Rule进行处理相关的业务。
台湾的年假规则入职满6个月即不到一年者为三天,一到两年为七天,两年到三年为十天,依此类推,其中工作满半年未达一年者享受三天的年假。台湾的一例休是每七天必须要有一个例假日和休息日,每七天至少要有一个例假日,每两周内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有四天,依此类推。
台湾的加班分段也是比较有特色的,支持本地法规规定的加班补休及补薪,对先进先出时段费率和补休未执行实行转薪等要求,分段计算员工的补休时数、消耗时数及转薪资的金额。
台湾加班特性的先进先出原则,加班换补休以先进先出为原则。国定及例假日加班不能换补休,一律结算给加班费。工作时间在两小时内,工资按平日每小时的工资乘以1.34及以上,工作两小时以上的要按照1.67或者以上结算给加班费。前项休息日的工作时间及工资计算4小时以内按照4小时计算,4小时—8小时以内按8小时计算,8—12小时按照12小时计算。台湾夹板转补休的规定,台湾夹板转调休或者转薪资都要由员工自己来决定,不能由企业统一规定。
台湾的加班结算规则按照法规规定,加班转薪资以加班当时的日薪乘以倍率补发给员工,加班转补修未休完的时数,按照时数乘以对应日薪的时薪补发给员工。台湾加班分段根据对应的法律法规实现了对加班登记单的接管及分段注册、补记还有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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