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信司〔202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全面了解2020年度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现开展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填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教育部直属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总结2020年度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登录网站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填报,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填报系统生成的年度报告,正式行文函报我司重大项目与高新技术处。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范围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统筹指导,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本地方高校做好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组织填报工作,全面梳理形成本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与填报高校名单及系统生成的各高校年度报告一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正式行文函报我司高新技术处。
3.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化办公,便于文档存储,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我司高新技术处,不必再报送纸质材料。其中正式公函及年度报告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电子版。
联系人:吴惠斌
联系电话:010-66092082
电子邮箱:wuhuibin@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编:100816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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