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庄友文,近两年连发了3次“背靠背”论文,其中2次发表于《细胞》。
近年来,科技期刊上发表“背靠背”论文的现象越来越多。他告诉《中国科学报》,除了不同团队“不约而同”发表“背靠背”论文外,还有不同团队相约“手拉手”发表的情况,当然极端情况还存在“被背靠背”的现象。
科技期刊上“背靠背”论文越来越多了吗?激烈竞争下,为何研究人员还要相约“手拉手”发文?遭遇“恶性竞争”,“被背靠背”又是什么状况?就此,《中国科学报》近日采访了多位发文作者,学术期刊编辑部负责人、编委和审稿专家。
“背靠背”论文会越来越多吗
“‘背靠背’论文是一种论文的发表形式,目的是将具有内容关联性的论文连接起来供读者阅读。”庄友文解释道,它通常是指两篇或两篇以上研究主题相似、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关联性,但又能独立成篇的论文,同时在同一期刊发表的现象。
“背靠背”论文源自英文Companion papers,back to back papers是其通俗说法。从字面解读,不少人认为,这是指不同团队在互不知晓的情况下发文。实际上,“背靠背”论文有多种类型。
庄友文告诉记者,“背靠背”论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同一团队,同时在同一期刊投稿多篇关联性论文。“这种形式,可能是因为研究结论过多,单篇呈现篇幅太大;也可能因为虽然是针对关联主题的研究,但得到的研究结果有明显差异,可独立成章。”
而第二类,是不同研究团队在互不知晓对方具体研究内容情况下,各自独立完成关联性研究,并同时在同一期刊发表。
对于第二类,庄友文表示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不同团队,恰好在相近时间段投稿同一期刊;另一种是不同团队,通过相互交流得知对方进展后,相约“手拉手”投稿。
但他强调,两种不同情形的前提是,双方对彼此研究的详细内容并不知晓。“这是发表科学论文的基本原则。不管哪种形式,‘背靠背’论文都利于扩大影响力,是一种皆大欢喜的形式。”
《细胞研究》编辑部主任程磊告诉《中国科学报》,“对于期刊而言,我们很愿意发表‘背靠背’论文。经过两个独立团队的同时验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也会更高。”
他告诉记者,对于不同团队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投稿,如果经过同行评审,编辑部也可能会主动“撮合”为“背靠背”论文。
对于近年来“背靠背”论文越来越多的原因,庄友文认为,一方面是科学的进步和繁荣,催生热门研究方向,科研团队可以更高效地解决领域内相关科学问题;另一方面是科研竞争加剧,导致部分热门领域成果“泉涌式”爆发,“这也增加了不同团队研究类似课题的概率”。
这里提到的热门领域包括结构生物学、材料学、免疫学、表观遗传以及最近的新冠病毒研究领域等。但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有些领域的审稿专家表示是第一次听说“背靠背”论文。
多本著名期刊的编委、审稿专家王恒表示,“‘背靠背’论文要求每篇单独成文,同时彼此关联,这对论文的写作要求更高。同样,论文发表后,影响力可能也更大,毕竟一下讲了一个大‘故事’。”他认为,应该更关注内容,而不是形式。
“抢发”与“圈内和谐”的平衡
激烈竞争下,抢时间首发成果似乎才符合常态。为什么会出现不同团队相约“手拉手”投稿的现象呢?
“这很正常。”庄友文告诉记者,“科研圈交流愈发方便,很容易通过学术会议等形式知道对方的研究方向,如果两个研究进度相似,就可能相约一起投稿。如果一方先发表,另一方可能就不太好发表了。”
在他看来,这也是为了避免抢发带来的“恶性竞争”,进而维持一个相对和谐的科研生态。“科学论文发表的最终目的,是让研究结果为公众所知所用,进而反哺科学发展建设,推动社会发展。”
对于不同团队“手拉手”投稿,程磊也坦言说,“这很常见。有些科研领域比较融洽,大家在交流时发现可以相互印证,也就相约投稿了”。
某著名学术期刊副主编、多本期刊的编委平川告诉记者,可能由于不同研究领域特点不同,他很少见到“背靠背”论文的形式。
对于更注重首发权还是“圈内和谐”,他认为,“这与学者的性格有关”。
实际上,庄友文也曾被抢发论文。“在激烈的科研竞争下,抢发论文这种‘内卷’现象是常见的,但一定程度也反映了该领域或学科研究活跃,发展迅速。”
“背靠背”论文,会让审稿人更累吗?程磊告诉记者,“如果是不同团队的论文,工作量虽然增加了,但两篇内容相似,反而可能更省力。但如果是同一团队的论文,审稿人可能会更辛苦些,因为两篇内容相关联但并不相同,相当于审了两篇稿件。”
难以判断的“被背靠背”
除了“友好”的“背靠背”论文发表情形,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另一种“被背靠背”论文发表的现象。
“这个话题比较复杂,涉及一些学术道德问题,不想再提了。”某位曾经在著名国际期刊发表“背靠背”论文的作者,提到这个话题时,拒绝了记者采访。
另一位发表“背靠背”论文的作者沈思向记者透露,在向某著名国际期刊投稿时,可能遭遇了审稿人“泄密”,最终导致“被背靠背”论文的现象。“其中一位审稿人,拖延了两个多月没有回复,等发出来的时候,是与另一个团队‘背靠背’。”
但他也强调,“我们没有证据,只是猜测,但这种现象并不奇怪。”
对于审稿人是否可能“泄密”,平川认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虽然可能不违法,但审稿人有职业道德和行业约束,这显然有违职业道德。”
程磊也坦言,“这种现象无法排除,但作者也只是猜测。对于期刊而言,如果发现审稿人非正常拖延,肯定会更换其他审稿人。对于有意拖延的审稿人,我们也就不再邀请了。”
除此之外,沈思还透露了另一种被抢发的情形:“在交流过程中,有些团队可能会得知对方的研究内容,并迅速模仿,最终抢发论文。”
对于如果遭遇这些情景,是否会因此“打官司”,沈思表示并不会。“我们没有证据,也没有‘打官司’的精力,也不愿把事情做得这么‘绝’。但每个科学家的脾气不同,性格比较‘刚’的可能就不干了。”
对于这类“官司”,程磊认为,期刊是没有能力和精力去“查案”的,如果作者确信遭遇抄袭等情况,可以直接投诉对方团队。
在平川看来,“除非证据确凿,否则深挖无底,最后可能进入‘测不准原理’。就像‘秋菊打官司’,把自己很多精力都搭进去”。
学术交流中,到底能不能谈未发表的成果?如何让交流真正产生价值?平川坦言,“这确实是学术交流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他认为,学术交流主要分为两个目的。一个是获得帮助得到好的成果,对于比较容易想到的好的idea,说谁早谁晚、谁剽窃谁,不易甄别且意义不大,就看谁发表速度快;对于不太容易想到的好的idea,在好的学术生态里,一般不会被剽窃,否则声誉扫地。
“而对于难度大周期长的topic,可能别人没兴趣或没能力做,研究中的难点也许能在高水平学术交流中得到启发和帮助;对于基础理论成果,第一个人发表后,做同样工作的其他人若无独到之处,前功尽弃,也不会有什么怨言,数学领域就有经典案例。”平川说。
学术交流的另一个目的,平川认为是知识传播。但他表示,这种传播只有当听众认为收益大于时间成本时才会形成,而演讲者在组织材料时,可能还会考虑到社会责任和知识产权。
“总之,在一个好的学术生态里,有共同规范和约定俗成,犯规成本高,很少猜忌,能够充分和深入交流,且心情愉悦,大家也就提高得快,科学也发展得快。” 平川表示。
(文中王恒、平川、沈思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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