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管办〔202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的要求,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遴选确定了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的获选名单(详见附件)。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每名获选人员2万元,用于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如获选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如期参加申报的学术交流活动,可将资助经费用于在站期间的其他学术交流活动。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联系人:贺洪增
电 话:010-62335024
附件: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获选人员名单.pdf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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