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拟批准资助通知

2021-12-14 20:08:06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最终资助结果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项目批准通知书为准。同时,请中方申请人在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送的“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后,按照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连同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寄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

联系人:唐克双 荣念赫

电话:010-62328404 62326998

邮件: tangks@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国际合作局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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