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务院发布批复文件,表示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由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
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业务指导,会同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紧组织编制国家植物园建设方案,突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落实首都规划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按程序报批后抓好组织实施。
依据该批复,北京国家植物园将依托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和北京市植物园现有相关资源,构建南、北两个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挂牌、统一标准,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重点功能区、馆藏设施、科研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国家植物园建设各项任务。
国务院表示,国家植物园建设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保护第一、惠益分享;坚持以植物迁地保护为重点,体现国家代表性和社会公益性;坚持对植物类群系统收集、完整保存、高水平研究、可持续利用,统筹发挥多种功能作用;坚持将植物知识和园林文化融合展示,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强化自主创新,接轨国际标准,建设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
2021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我国宣布启动北京、广州等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记者了解到,通过70多年的持续绿化美化,首都北京已积累了厚实的生态家底。目前,北京市已形成千亩以上绿色板块250处、万亩以上大尺度森林湿地29处,为建设国家植物园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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