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来委员:应促进种植业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
“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没有种植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就不会有种植业的现代化。”2022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李天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我国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应该是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以下统称家庭农场)。
李天来指出,如何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的形成与发展涉及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事关重大,是我国当前需要解决的紧迫任务。
然而,当前家庭农场推进过程中存在政策补贴规模不明确、土地流转难度大、生产者素质不高、经营能力不够、服务体系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导致家庭农场发展速度不快,有些家庭农场形成之后却生产经营不稳定。
对此,李天来提出如下相关建议。
首先,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明确家庭农场补贴的适度经营规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需要对家庭农场实行适当的补贴政策。而要实行补贴,就必须明确家庭农场补贴的适度经营规模,这样才能制定出加快其快速发展的适宜政策措施。
他建议,尽快组织各方面专家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地域性特征差异和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土地利用差异,按土地产出率最大化、劳动生产率最大化、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生活达小康水平的综合目标,分区分类明确家庭农场发展的适度经营规模。
其次,按照不同作物适度经营规模目标加快推进耕地流转。为更好地促进耕地流转,以满足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对零散的耕地进行整理,同时需要进行土地流转补贴。
李天来说,以县市区为核心成立国有耕地开发公司,统一开发整理流转耕地。当前可在条件成熟县试点成立国有耕地开发公司,从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租赁耕地;并对其进行统一规划、整治和开发;最后按适度规模通过市场手段将耕地再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经营。同时实行适度经营面积内的耕地流转补贴,并逐渐将目前的种地补贴转化为耕地流转补贴。
再次,强化培训与经营服务,提升家庭农场主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主培训体系,需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家庭农场主培训中心,开展免费培训,逐渐实行家庭农场主持证上岗制度。要帮助家庭农场主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国家方针政策等,规范家庭农场的投入品管理、成本核算、品牌建立、收入核算等。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优先资助家庭农场的农田基本建设、道路通畅保障建设、设施设备建设、文化旅游等的投入和用水用电扶持;要加大家庭农场的农技推广投入力度,发展家庭农场机械化耕种、施肥、病虫害防治及收获等社会化服务项目。还要建立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服务体系,在家庭农场集聚度较高的地区建立家庭农场服务中心,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立体化服务。
最后,加大家庭农场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为此,李天来建议,要做好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建立完善的家庭农场信息直报系统;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注意多部门间扶持政策的协调性。要持续稳定实施生产、农机具、农资、良种等补贴,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落实到支持家庭农场的耕地地力保护和发展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上来。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风险补偿、信贷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引导金融资本通过保险贷款、保险等方式,解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大、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等问题;要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的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参与农业保险。要完善耕地流转法律保障,规范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理清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关系,明确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定位;完善耕地流转中介平台服务,为土地定价或估价提供支持,确保交易合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合同服务。
“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没有种植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就不会有种植业的现代化。”2022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李天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我国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应该是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以下统称家庭农场)。
李天来指出,如何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的形成与发展涉及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事关重大,是我国当前需要解决的紧迫任务。
然而,当前家庭农场推进过程中存在政策补贴规模不明确、土地流转难度大、生产者素质不高、经营能力不够、服务体系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导致家庭农场发展速度不快,有些家庭农场形成之后却生产经营不稳定。
对此,李天来提出如下相关建议。
首先,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明确家庭农场补贴的适度经营规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需要对家庭农场实行适当的补贴政策。而要实行补贴,就必须明确家庭农场补贴的适度经营规模,这样才能制定出加快其快速发展的适宜政策措施。
他建议,尽快组织各方面专家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地域性特征差异和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土地利用差异,按土地产出率最大化、劳动生产率最大化、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生活达小康水平的综合目标,分区分类明确家庭农场发展的适度经营规模。
其次,按照不同作物适度经营规模目标加快推进耕地流转。为更好地促进耕地流转,以满足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对零散的耕地进行整理,同时需要进行土地流转补贴。
李天来说,以县市区为核心成立国有耕地开发公司,统一开发整理流转耕地。当前可在条件成熟县试点成立国有耕地开发公司,从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租赁耕地;并对其进行统一规划、整治和开发;最后按适度规模通过市场手段将耕地再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经营。同时实行适度经营面积内的耕地流转补贴,并逐渐将目前的种地补贴转化为耕地流转补贴。
再次,强化培训与经营服务,提升家庭农场主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主培训体系,需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家庭农场主培训中心,开展免费培训,逐渐实行家庭农场主持证上岗制度。要帮助家庭农场主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国家方针政策等,规范家庭农场的投入品管理、成本核算、品牌建立、收入核算等。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优先资助家庭农场的农田基本建设、道路通畅保障建设、设施设备建设、文化旅游等的投入和用水用电扶持;要加大家庭农场的农技推广投入力度,发展家庭农场机械化耕种、施肥、病虫害防治及收获等社会化服务项目。还要建立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服务体系,在家庭农场集聚度较高的地区建立家庭农场服务中心,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立体化服务。
最后,加大家庭农场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为此,李天来建议,要做好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建立完善的家庭农场信息直报系统;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注意多部门间扶持政策的协调性。要持续稳定实施生产、农机具、农资、良种等补贴,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落实到支持家庭农场的耕地地力保护和发展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上来。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风险补偿、信贷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引导金融资本通过保险贷款、保险等方式,解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大、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等问题;要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的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参与农业保险。要完善耕地流转法律保障,规范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理清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关系,明确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定位;完善耕地流转中介平台服务,为土地定价或估价提供支持,确保交易合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合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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