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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广州市文化馆新增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简称《复函》)。记者获悉,广州市文化馆正举办临时展览“游园惊梦·动漫奇遇----动漫文化嘉年华(2023年)”,《复函》同意该临时展览在成本测算基础上,按最高不超过30元/人标准收取费用,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收费。
广州市文化馆
《复函》指出,广州市文化馆免费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为保障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根据《广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年版)》《广州市文化馆、站(室)服务规范》规定,广州市文化馆免费提供馆舍开放、公益性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数字信息服务等15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为更好满足社会多层次文化需求,在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广州市文化馆开展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可按不盈利原则适当收取成本费用。收费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当是超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外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包括曲艺表演、古琴培训、中式插花培训等,其项目数不得超过总服务项目的1/3。
《复函》还指出,市文化馆举办的临时展览“游园惊梦·动漫奇遇----动漫文化嘉年华(2023年)”,在免费的公益性展览以外,属于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较大、面向游客自愿选择的临时展览。同意该项临时展览在成本测算基础上,按最高不超过30元/人标准收取费用,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收费。
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由市文化馆在售票场所的醒目位置以及在其门户网站专设专区公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临时活动收入成本费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时间均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经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同意在市文化馆内举办的、属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临时展览,其收费试行告知承诺制,由广州市文化馆按不盈利为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活动前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成本测算情况和承诺书,活动后向社会公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临时活动收入成本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复函》明确,向公众提供餐饮等辅助性服务、销售文创产品商品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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