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收走学生电动车,华农最新回应

2023-10-11 17:56:38    来源:南方+    

近日,网传华南农业大学电动车开展整治工作,引发关注。华农为何开展电动车整治?有何方案方便学生出行?10月11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华南农业大学。

南方+:学校为何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是怎么样的?

华南农业大学:校内现有常住人口近8万人,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一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增多,二是存在电动自行车引发火情情况,三是存在违规充电情况,四是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因此,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势在必行。2021年8月,学校按照“上牌管、控新增、逐年减、增共享”的工作思路,出台《华南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资料图片)

一是“上牌管”。校园内行驶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按照“一车一人一号牌,无牌禁用,违规销牌”的原则进行管理。二是“控新增”。为控制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2020年9月30日前在校在册的学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超过期限未登记的不接受上牌申请),可以申请一台电动自行车牌照。教工每人名下最多可申请一台电动自行车上牌,每户家庭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2台。三是“逐年减”。不同年级学生的牌照颜色不相同,学生毕业一批、带走电动自行车一批、销毁牌照一批。四是“增共享”。为方便师生校内通勤,学校引进2家共享非机动车运营商提供服务,同时引进共享充电柜和充电桩,目前在线运营充电端口5300余个。

南方+:学校整治了哪些电动车?这些电动车将如何处理?

华南农业大学:本轮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按照“贴牌提醒、限制使用、违规处置”的程序,对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7日,对校园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贴牌提醒;9月24日、25日分别通过学校网页、保卫处网页、校园直通车和OA系统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的通知》,并在学校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显眼位置设立通知告示牌112块,提醒学生尽快处理违规电动自行车;10月2日至6日,对校园无牌、假牌、已挂失车牌和已毕业学生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共计整治违规电动自行车2152辆,其中无牌328辆、假牌203辆、已挂失车牌743辆、已毕业学生车牌878辆。

对本轮集中整治的违规电动自行车,学校采取限制使用和集中停放的管理措施(停放位置:东北门桥底停车场、汇景北广场、启林南区34栋西侧停车区域、启林北区运动场南侧空地、六一区6栋北侧停车区域)。对于此类违规车辆,车主可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动自行车自行处理申请书,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到保卫处报备领回电动自行车,并自行处理出校。

南方+:在上下课等学生出行高峰期,学校有何方案方便学生出行?

华南农业大学:为方便校内师生出行,2021年3月和2022年5月,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分批引进2家共享非机动车运营商入校,分别是广州市盈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紫荆出行)和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2家公司负责共享车辆的运营维护,保卫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目前,“紫荆出行”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3000辆和共享自行车500辆,“哈啰出行”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3000辆。

此外,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方便出行:一是总务部牵头引进一批观光电瓶车,作为校园交通的有效补充,进一步缓解学生通勤压力。二是本科生院探索改进排课方式,尽量安排学生就近上课。

南方+:针对学生反馈校内共享电动车使用价格贵的问题,是否有降价措施?

华南农业大学:目前校内共享电动自行车起步价1.3元/20分钟,共享自行车起步价1.3元/40分钟,比社会面上共享单车(青桔单车、美团单车、哈啰单车)的起步价1.5元/15分钟更加优惠。与此同时,学校还积极为师生争取骑行优惠,与共享公司协商推出月卡、季卡、年卡优惠套餐,部分套餐最低折合单次骑行价格为0.83元。为进一步降低学生出行成本,保卫处近期多次召集共享公司相关负责人洽谈,力争更大优惠。经协商,两家共享公司已同意推出2个方案:一是在原来起步价1.3元/20分钟的基础上,增加收费分段,10分钟以内1元/次,超出10分钟按原标准收费。二是推出60次、120次月卡优惠,60次月卡49.8元(当月随意使用),折合0.83元/次;120次月卡96元(当月随意使用),折合0.8元/次。这2个方案将于10月20日起正式推出。

南方+:学生反馈校内共享电动车的公司法人是学校老师,是否存在该情况?

华南农业大学:经核实,网传广州市盈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系我校博士后及教师一事纯属谣言。针对网传的不实信息,我校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南方+:学生反馈,目前出现学校职工、住户开电动车载学生牟利的情况,学校是否开展过调查?情况如何?

华南农业大学: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有偿货运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吊销牌照,取消车主的上牌资格并交由相关单位严肃处理,不服从校内管理者,交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接下来,学校将按照规定,继续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客运或者有偿货运行为。

南方+:接下来,学校对电动车使用是否有相关整改措施?

华南农业大学: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共享非机动车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一是确保投放的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要求共享公司在现有的常态化检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常质量监控和检修。同时,校方将推动成立共享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督员师生团队,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强制公司对质量不过关车辆进行限时整改。

三是督促落实在共享电动车明显位置粘贴安全行驶提醒标识,完善违规使用共享非机动车处置制度,进一步优化停放秩序,落实“多调度、多保养、多检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方便师生使用。

来源/南方+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通讯员:王汉文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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