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增资致转债申请中止

2023-07-04 19:48:1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文娟


(资料图)

7月4日,豫光金铅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以下简称“豫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审核的申请》。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系统通知,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中止时限为3个月。

根据此前公告,豫光金铅上述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已经过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复及上交所受理。

豫光金铅表示,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关注控股股东增资扩股进展事宜,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及时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公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炎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控制人变更将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可转债等再融资审核过程中,如上市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上市公司应及时申请中止本次证券发行,待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再申请恢复审核。从公告披露的中止时限和豫光集团引进投资者的进程看,此次豫光集团混改正在持续推进中,如果豫光集团混改成功,豫光金铅实控人发生变更,上交所在对该公司可转债项目进行再审核时,可能会增加对新实控人、以及新实控人对公司影响等方面的审核。”

公开资料显示,豫光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4.35亿元,控股股东为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据豫光金铅公告披露,2022年5月23日,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网站发布了豫光集团增资信息公告,拟引入投资者对豫光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集团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43.5%,引入的投资者将持有豫光集团56.5%的股权。

中原产权披露的信息显示,豫光集团此次引进投资者拟募集资金总额33.85亿元,拟新增注册资本5.65亿元,拟征集投资者方数量为1个,挂牌公告期为131个工作日。

2022年9月15日,挂牌期满后,豫光集团延长了信息发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11月28日。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共有1家意向投资方河南裕金高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金高合”)向中原产权提交了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了报名保证金。该投资方确定后,投资方将与豫光集团及其现股东就《增资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

据了解,裕金高合位于济源市,注册资本19.66亿元,成立于2022年11月21日。深圳高合恒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高合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股份38.91%和61.09%。股权关系显示,深圳高合恒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大股东为济源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持股99.8%;深圳高合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股东则为济源市丰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31%。

郑州融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元静告诉记者:“从意向方裕金高合的股权结构变化分析,市场对豫光集团此次混改反应积极,参与方包括众多较有实力的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企业类型涉及矿企、能源企业、投资基金等,这为豫光集团的混改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如果豫光集团混改成功,或对豫光金铅此次可转债发行产生系统性影响。譬如,相关审核部门会要求公司披露与新实控人之间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另外还会审核涉及控股股东的可转债认购、持有期等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此次可转债发行的不确定性。”

(编辑 刘睿智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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