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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中,报奖是老师们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获奖很荣耀也很重要,对于职称晋升或争取各种头衔而言,获奖的数量多少与层次高低殊为关键,必须“锱铢必较”。然而在报奖这一日常现象中,却隐藏着一些颇具危害性的因素,并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大学的学术生态。
每个老师都知道,要想报奖,先得自己准备材料,即报奖人作为获奖候选人首先要填写申报书,说明自己的学术成果有哪些贡献、创新性如何等。能否获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料写得如何。
有经验的申报者都知道,如果你保持一点儿谦虚态度,仅如实说明成果的内容和意义,就有可能被淘汰。申报者须在成果本身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拔高,“有一说一”不行,“有一说二”是造假,但说到“1.3~1.5”是允许的。换言之,申报书必须在现有成果基础上稍事夸张,以凸显其卓越性和创新性。总之,拔高、渲染已成为申报材料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申报材料的这种写法看似无可厚非,但仔细一想,其中却埋伏着很大问题。众所周知,谦虚是学术界的一个基本规范,每位学者都应对自身的学术贡献有正确认识。而评奖的自我申报制则意味着一种突破,甚至违背谦虚这一科学规范的制度性安排,让不谦虚具有一定合法性,让学术的自我包装成为合理行为。
学术评奖理当以学术成果的质量为评选基础,如果这些材料经过拔高和渲染,评审就失去了真实基础。而且,由于评委会成员未必都是小同行,这种渲染过的申报材料很可能影响评选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与个人申报制相联系的还有单位名额制。一个单位通常都有申报选手的数量规定,可称之为单位名额制。按理说,一项成果能否获奖完全取决于其独创性和卓越性。但如果所在单位的报奖名额是限定的,那么申报成果能否获奖就不仅取决于成果本身,也取决于所在单位申报名额的多寡。假如所在单位只有一个名额,但却有三位“选手”同时申报,排在第二位的成果即便在学术上很有竞争力,也会由于名额限制而无法“出”单位,最终失去获奖机会。
如此看来,无论是个人申报还是单位名额制,都含有一定的非学术因素,从而影响学术评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违背了学术评奖的本意,危及整个学术生态。
在新的一年,如果我们的报奖程序和机制能有所变化,淡化或取消个人申报制和单位名额制,学术评奖也许会更公平、客观一些,对于改善大学的学术浮躁气氛也会有所帮助。“五唯”能破,难道学术评奖机制就不能改进吗?
我希望在新的一年,老师们能专心从事科研工作,不用为报奖而“自吹自擂”,把评奖的事情交给学术同行和专业评审机构,让获奖变成一件“喜出望外”的事情,而非一个“精心策划”的结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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