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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将分类型选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内市属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试点方案》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的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贯通管理体系,探索了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制度,完善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勤勉尽责等监管机制,旨在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在政策亮点上,一是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立区别于现有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作为单独资产进行管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制度,优化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二是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贯通管理制度。允许和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资设立一级或二级公司,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营主体,代表单位持有和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了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机制。在考核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时,不以个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价格、收益等为标准,而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绩效为主要标准。
四是明确了勤勉尽责等制度的相关要求。推动试点单位制定勤勉尽责实施细则,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关决策失误和责任。解除相关人员的思想顾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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