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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近45年来,我国基础研究取得长足进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战略性需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基础研究能力不强、热情不够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力度,尤其是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向企业集聚力度,是提升企业基础研究能力的重要前提。
近10年来,我国科技人才逐年递增。2021年研发人员总量为572万人年,是2012年的1.8倍,稳居世界首位。但企业研发人员相对较少,企业基础研究人员极度匮乏,这造成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无米之炊”的困境。即便是在研发投入规模巨大、基础研究意愿十足的科技领军企业,同样存在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难题。
这种现象有着深厚的历史原因:一是高质量基础研究要素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人才集聚效应显著。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形成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也缺乏开展基础研究所必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二是企业具有不同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职称评定体系,其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难以融入现有学术机构职称评定体系,且参与社会职称评定时也存在着条框严重、绿色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三是通常以期刊论文与科研项目为标准的各类人才计划往往覆盖不到企业科研人才,他们难以获得人才计划培养机会,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资格和机会严重不足。四是企业高水平人才在国家基础研究项目评审和实施中,参与度和话语权较低。
新形势下,为更好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促进高水平人才向企业集聚势在必行。
扫清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深化高校、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企业兼职、任职,推动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顺畅流动。构建基础研究校企协同创新网络,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以PPP模式推动企业柔性使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资源。建立科学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通过收费、有偿交换等方式促进科研设备与仪器对企业基础研究人才开放和共享,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在基础研究设施共享平台下广泛交流合作。
健全职称评定机制,探索企业人才评价办法。构建符合基础研究规律和企业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完善企业基础研究人才差异化评价指标,探索针对领军型企业家、首席科学家、高水平人才的分类评价办法,让企业基础研究人才可以像高校、科研院所一样评定学术职称。依托评价结果,指导企业建立起客观系统完备的“引、留、培、用”制度体系,为科学有效地选用人才提供依据,引导企业结合人才分类评价结果建立基于人才能力、贡献、绩效的薪酬分配体系。
破“五唯”立“五新”,人才计划向企业倾斜。以人才计划为牵引推进企业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企业的领军型企业家、战略科学家、首席科学家等高水平人才,支持企业人才挑大梁、担重任,坚决清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疾,以“新思想、新发现、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作为人才计划衡量标准,促进科学对未来技术和产品的引领,加强企业基础研究人才培育和集聚。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完善国家基础研究体系。鼓励企业人才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完善基础研究项目组织、申报、评审和决策机制,支持企业以合同研究、合作研究等形式参与进来,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强化国家级创新基地和平台在企业特别是科技领军企业中的布局数量,为企业基础研究人才科技创新提供高水平平台支撑。
(刘如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惠娜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智库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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