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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获悉,由广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试行。
省级科技计划是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的集群式重量级科研组织方式,也是科研投入中的引领性力量。推动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改革,既是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整体绩效的要求,也是推动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的需要。
今年6月21日,广东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整合科技视角和财政视角的绩效评价,建立科技、财政部门“联合评价、结果互认”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减表并表”,实现“一次填报、一表通用”。
据介绍,广东以构建使命任务导向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体系为突破口,首创科技、财政深度融合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机制,搭建起“三层一体、层层分解”的评价指标体系,丰富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视角和方法,完善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助推广东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支撑区域创新体系效能和财政科技投入效能双提升。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以“引导和识别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目标,以评价标志性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元价值为切入点,搭建起“三层一体”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聚焦“四个面向”,体现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强调科技计划标志性成果产出和质量,围绕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细化“五元”价值评价内涵,设置“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实效”“技术突围实效”“支撑产业发展实效”等新增特色指标。
为构建多视角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共同体,《管理办法》提出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主体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多主体特长丰富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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