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月19日,16届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未来5年,广州活禽经营市场继续实行每月一休市的政策,不过与此前休市政策相比,《通告》仅对休市期间活禽交易提出了要求,不再限制休市期间光禽交易。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2017年版)〉的通知》(粤卫函〔2017〕56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专家评估论证,结合广州市实际,决定继续对广州市活禽经营市场开展每月休市措施。
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广州市全市共报告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中,90%以上的病例集中在11月至次年3月。《通告》对广州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每月一休市的时间进行明确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7日休市1天。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应当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另外,《通告》明确,2024年9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9月18日,2026年2月的休市时间调整为2月17日—19日,以保证2024年中秋节、2026年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禽类供应充足。
此外,《通告》在此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禽类交易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穗府规〔2018〕7号)的基础上,参考省内其他地市的做法,经专家评估后取消了休市期间对光禽交易的限制,仅对活禽交易提出要求,规定“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申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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