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州近期已大致确定 “做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涉及国有和集体用地上的住宅、非住宅、厂房和土地等类型。
集体用地上的住宅,将按照 “280㎡” 的标准补偿;具体是这样的:
首先,每栋合法房屋,拥有 “280㎡的复建权益面积” 。
(资料图)
然后,每一户又能获得 “280㎡复建住宅指标” ,超出280㎡/户的面积,则按 “商用物业” 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你家仅有一栋合法房屋,可是,现状建筑面积只有200㎡、不够280㎡。
那你这一户,就能按建安成本价,购买80㎡的回迁住宅指标,到时将获得280㎡回迁住宅。
但,如果你家一户就有2栋合法住宅,合法面积总共600㎡。
那你这一户,也只能获得280㎡回迁住宅; 剩余的320㎡(600-280),则补偿商用物业,也就是商铺、办公楼或公寓。
另外,对于2009年12月31日后建成的 “非合法房屋” ,只按建安成本货币补偿,不核定回迁房面积。
而所谓的合法房屋,指的就是有证、有合法的建房资料,或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
国有住宅补偿标准上,则按照 “套内面积不减少” 的大逻辑拟定。具体来说涉及两点:
1、 回迁/置换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原住宅的套内建筑面积,保障权属人居住空间不减少。
2、 如果新住宅的公摊面积,比旧住宅的大,那增加的公摊面积,权属人需按“建安成本价”补足费用。
最后,临迁费方面,无论国有还是集体住宅,都是一次性发放3个月。
同时还设置了“限时搬迁奖励”,最高可达补偿费用(房屋重置价+区位补偿价)的15%。
另外,村屋还设置了15%(上限)的“征收奖励”标准。
而国有房屋的则没限定征收奖励标准的上限,只要求补偿费用+征收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周边新建住宅市场价值。
对于这个住宅补偿标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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