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水平,实现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为2030年前全省碳达峰奠定基础。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资料图)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22%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259%以上,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重点任务:提升风电开发利用水平
1.积极推进集中式风电规模化开发
坚持生态环境优先,锚定新增灵活调节能力和用电负荷增长,根据风能资源分布规律,加快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在京广铁路以西及大别山区域优先采用风电与传统电源、抽水蓄能电站一体化开发模式,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在京广铁路以东平原区域,支持风能就近开发就地消纳。科学布局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做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林地恢复,以沿黄浅山丘陵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4个百万千瓦高质量风电基地。
2.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规范建设
在科学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油气矿井及周边地区,就地就近就负荷开发分散式风电。强化风电场建设的生态环境要求,提高建设标准,支持风电开发采取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当地农业发展、村镇规划及人文景观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3.适时启动风电机组更新换代
积极推进风资源较好地区老旧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升风能利用效率。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重点针对运行年限超过15年、单机容量在1.5兆瓦以下、叶轮直径相对较小的风电机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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