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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提交出口退税申请,下午钱就到账了,太方便了。”5月26日,湖北童话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一批价值7000美元的塑胶挂饰从广东汕头出口发往荷兰,公司总经理马大明拿到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线上提交报关单,不到一小时,6200元的退税垫付资金就顺利汇入该公司的退税专用账户。据悉,这是湖北省办理成功的首笔出口退税“即出即退”业务。
据介绍,以前办理出口退税需要购销双方完成交易,报关数据从海关传递到省税务局后,企业才能在对应所属期申报退税,因此,从报关出口到获得退税往往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
今年1月,湖北省发布出口退税“即出即退”并行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口企业,凭货物离境后取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即可申请退税款项由实施主体“提前垫付”,由省级专项资金贴息或实施主体无偿垫付,待税务机关核定的正式退税资金到位后偿付实施主体,可实现从申请到收款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目前,宣恩企业只需要在线上提供报关单,其退税垫付资金可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企业账户,并由政府兑现相关利息。
(湖北日报记者蔡俊、通讯员瞿亿英、黄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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