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为大家提供及时的政策讯息,了解全球反洗钱监管信息。
法规
2023年9月20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将加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反洗钱协作
监管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三机关职责。其中,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结合追赃挽损工作,查明涉案财物的权属、来源、去向、收益以及与违法犯罪事实的关系等情况。发现涉案人员涉嫌“自洗钱”犯罪的,应当及时收集固定“自洗钱”犯罪相关证据,并将“自洗钱”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事实已经查明且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将“自洗钱”犯罪事实列入起诉意见书相应职务犯罪事实中叙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涉案人员涉嫌“他洗钱”的,应当及时将洗钱犯罪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2023年9月27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延长某些公司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截止日期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NPRM),以延长某些报告公司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BOI)报告的截止日期。FinCEN提议修改最终的BOI报告规则,建议将2024年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提交初始报告的时间由30天延长为60天。拟议的规则不会对最终的BOI报告规则进行任何其他更改: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必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向FinCEN提交其初始BOI报告,而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可在30天内提交其初始BOI报告。
2023年9月18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合规指南以帮助小型企业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发布了《小型企业合规指南》,以帮助小型企业遵守受益所有权信息(BOI)报告规则。该指南旨在帮助企业确定是否需要向FinCEN报告其受益所有权信息。除其他特殊情况外,该指南:
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描述BOI报告规则的每一项规定; 回答关键问题; 提供交互式检查表、信息图和其他工具,以帮助企业遵守BOI报告规则。2023年8月31日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发布一份关于加密资产交换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的修订指南
监管机构: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在其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公布了对第22章(加密资产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的最终修订。其中包括与加密资产转移有关的第22章的新附件一。该指南包括:
定义; 监管范围; 该行业存在哪些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 风险管理; 客户尽职调查(CDD); 记录保存; 可疑交易的处理; 制裁筛查; 加密资产提供商与受反洗钱法规约束的其他公司之间的关系。2023年8月24日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洗钱风险分析的指南
监管机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发布了洗钱风险分析指南。FINMA在2023年春季审查了30多家银行的风险分析。在审查的过程中,FINMA发现许多被审查的洗钱风险分析不符合基本要求。在某些情况下,部分洗钱风险分析缺乏对洗钱风险承受能力的明确定义,而该定义通过设定限额构成了稳健的风险分析限制框架。此外,FINMA还发现部分洗钱风险分析缺乏作为风险分析先决条件的各种结构要素。通过本指南,FINMA希望能够更公开透明地分享其在洗钱风险分析的监管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
2023年9月1日
新加坡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对滥用法人和复杂组织结构风险控制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南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管局(MAS)
新加坡金管局(MAS)发布了一份参考文件,该文件列出了MAS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观察到的各类案例研究,以及MAS为确保强有力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控制措施而提出的监管期望。MAS要求金融机构审查其现有控制措施,以确保AML/CTF控制措施足以降低文件中列出的风险。金融机构还应确保其AML/CTF的管制措施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风险类型,以进一步有效地缓释风险。
2023年9月1日
印度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引入额外的反洗钱措施
监管机构:印度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IFSCA)
印度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IFSCA)发布了一份通知,IFSCA根据《2022年国际金融服务管理局(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了解客户)指南》规定了与跨境电汇有关的额外反洗钱措施:
在跨境电汇中,如果转账金额小于等于1000美元,作为付款机构的每家银行也应遵守《指南》第7.7.3(a)条规定的要求; 第7.7.3条(b)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绑定在批量处理文件中的跨境电汇; 中介机构须采取一切符合直通式处理的合理措施,以识别不符合《指南》第7.7.6(a)条要求的信息的跨境电汇。2023年9月15日
印尼金管局要求证券公司使用“了解你的客户”服务
监管机构:印尼金管局(OJK)
印尼金管局(OJK)近期发布了关于“了解你的客户”(KYC)服务管理条例(OJK 2023年第15号条例),该条例要求经纪人、投资经理、托管银行、共同基金销售代理商和众筹公司(用户)通过专门的KYC服务提供商进行客户尽职调查(CDD)和强化尽职调查(EDD)。第15号条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CDD和EDD的效率,并为客户开立帐户提供便利。同时,该条例也强调保护客户的数据。
报告
2023年9月25日
香港金管局发布反洗钱合规科技:案例研究与见解(第2册)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HKMA)发表题为“反洗钱合规科技:案例研究与见解”(第2册)的报告,分享银行在采用合规科技以提高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反洗钱)工作成效的应用实例。报告载述了合规科技在以下四个范畴中的应用实例:
实时监测诈骗; 应用于交易监测预警处理的机器学习; 应用于媒体监测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 “单一客户视图”分析。2023年9月2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了布基纳法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卢森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卢森堡于2018年完成了首个国家风险评估(NRA)。这一举措引发了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制度的几项变化,例如改进法律框架、建立新机构以及投资自动化工具以提高效率。然而,卢森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拥有大量的跨境资金流动、国际客户和高风险产品和服务。因此,卢森堡需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满足其国际金融中心角色的需要。
卢森堡对其洗钱(ML)风险和恐怖融资(TF)风险有深刻的认识,这反映在其国家、垂直和行业风险评估中。卢森堡的2022年恐怖融资垂直风险评估取得了积极进展,尽管没有被完全证实,但其方法和总体结论是合理的。大多数权威机构对恐怖融资风险的整体理解主要集中在较小规模的恐怖融资上。然而,卢森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产生大规模恐怖融资的调查结果尚未充分传达给相关的公共和私营部门利益相关者。卢森堡体系的主要优势在于其在政策和操作层面就AML/CFT问题开展了强有力的国内协调与合作。
目前,卢森堡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28项建议被评为“合规”;11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项建议被评为“部分合规”。
2023年9月9日
亚太反洗钱组织发布尼泊尔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发布了尼泊尔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尼泊尔于2020年完成了第二次国家风险评估(NRA),总体而言,主管当局和私营部门对洗钱(ML)风险的了解更为广泛且及时,但对恐怖融资(TF)风险的了解则比较有限。尼泊尔国家协调委员会(NCC)负责监督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和实施,重点是加强尼泊尔的AML/CFT立法框架机构、增强相关主管部门的能力以及增加针对尼泊尔最高风险和最薄弱环节的应对措施。然而,尼泊尔需要更高的投入度、更多资源、在执行层面将洗钱风险放到更优先的位置以及增强合作,才能更有效地应对ML和TF风险。
目前,尼泊尔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5项建议被评为“合规”;16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6项建议被评为“部分合规”;3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9月4日
亚太反洗钱组织发布《亚太地区与税务犯罪有关的洗钱类型报告》
监管机构: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发布了《亚太地区与税务犯罪有关的洗钱类型报告》。报告指出亚太地区在打击与税务犯罪相关的洗钱(ML)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该文件提出以下建议:
加大反洗钱能力建设力度,包括开发用于侦查、调查和起诉洗钱、特别是与税务犯罪有关的洗钱活动的综合培训材料; 更好地利用税务机关现有的专业知识以打击与税务犯罪相关的洗钱活动; 支持亚太地区更多地参与反洗钱全球举措以提高税务犯罪、洗钱和受益所有权透明度; 倡议在国内和国际实施全球信息共享的最佳做法(包括追回犯罪所得); 加强税务机关和金融情报机构(FIU)在打击税务犯罪所得洗钱的能力建设和业务方面(调查、起诉和追回犯罪所得)的合作; 进一步研究以确定税务犯罪相关洗钱的适当定义; 将税务犯罪和洗钱更紧密地结合在立法结构中; 编制与政府内部税务犯罪所得相关的洗钱统计数据。2023年9月27日
欧洲刑警组织发布新报告以揭露价值数十亿欧元的地下犯罪经济
监管机构: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
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发布了题为“硬币的另一面:金融和经济犯罪分析”的报告。本报告利用Europol专业犯罪中心的见解和案例,分析了洗钱、犯罪融资和腐败构成的威胁,以及它们是如何因技术和地缘政治变化而演变的。报告还研究了这些犯罪在更广泛的严重国际犯罪和国际有组织犯罪中的作用,在这些犯罪中,犯罪网络利用金融和经济犯罪作为掩盖非法活动所获利润并最终从中获益的工具。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在欧盟地区运作的犯罪网络中,近70%的犯罪网络利用一种或另一种形式的洗钱为其活动提供资金并隐瞒其资产; 在欧盟地区,超过60%的犯罪网络使用贪污腐败的方法来实现其非法目的; 80%活跃在欧盟地区的犯罪网络滥用合法的商业结构进行犯罪活动; 欧盟地区的犯罪形势是分散的,主要参与者不在该地区内; 犯罪分子利用技术和地缘政治发展,使得其使用的技术和工具发展迅速。2023年9月9日
二十国集团发布《G20领导人新德里峰会宣言》
监管机构:二十国集团(G20)
二十国集团发布《G20领导人新德里峰会宣言》(下称《宣言》)。《宣言》中提及的反洗钱相关内容如下:
G20致力于支持FATF和各区域性反洗钱组织(FSRB)日益增长的资源需求,并鼓励其他国家也这样做,包括为下一轮互评估提供支持; G20致力于及时在全球范围实施FATF修订后的关于法人和受益所有权透明度的标准,以使犯罪分子更难隐藏和清洗非法获利; G20支持FATF加快在全球范围实施“旅行规则”等标准的举措,以及加强在新兴技术和创新风险方面的工作,包括去中心化金融(DeFi)安排和点对点交易。2023年9月8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可能与规避俄罗斯出口管制相关的可疑活动的金融趋势分析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发布了一份包含《银行保密法》(BSA)内容的金融趋势分析(FTA),该分析报告了涉嫌规避俄罗斯相关出口管制的模式和趋势。FTA 描述了 BSA 报告中发现的几个趋势:
俄乌冲突后进行的可疑交易表明,中间国的公司似乎作为俄罗斯终端用户的代表以购买原产于美国的商品; 可疑交易将俄罗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特别是中国、中国香港地区和土耳其)的终端用户之间的贸易活动联系起来,可能涉及敏感物品; 数据集内大部分公司都与电子行业有关,并可能与规避俄罗斯出口管制有关或直接为其提供便利; 工业机械行业的公司存在向俄罗斯提供设备的可能性。FinCEN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实体被公开认定为可能与规避俄罗斯相关出口管制有关,可能会出现BSA数据的新趋势。
2023年8月10日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布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联合会运作情况的第三次报告
监管机构: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监管联合会运作情况的第三次报告。报告发现,主管部门已经采取了重要措施来改进AML/CFT监管联合会的运作。然而,许多监管联合会尚未完全成熟。报告重点介绍了一些最佳实践,这些做法将有助于主管当局进一步提高AML/CFT监管联合会的效率和监督成果。本报告载列了EBA工作人员对2022年AML/CFT监管联合会的监测结果和意见。这表明各监管联合会的成员已经采取了重要措施来改进AML/CFT监管联合会的有效性。
2023年9月19日
新加坡金管局发布第四份执法报告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管局(MAS)
新加坡金管局(MAS)发布了第四份执法报告,详细介绍了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针对金融机构(FIs)和个人的滥用市场地位、金融服务不当行为和洗钱相关罪行所采取的有力执法行动。此外,该出版物列出了MAS 2023年和2024年的执法优先事项,其中包括:
加强对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中不当行为的处理能力,包括与外国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合作以获取和共享有关不法实体和个人的信息; 继续关注资产和财富管理公司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商业行为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要求,并酌情追究高级管理层对其金融机构失职的责任。新闻
2023年9月20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国际刑警组织举办第二次关于强化全球资产追索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圆桌会议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国际刑警组织举办了第二次关于强化全球资产追索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圆桌会议。与会者认识到全球金融犯罪格局将进一步演变,会议讨论了各国如何跟上关键新兴风险领域的步伐,特别是针对与其他形式的犯罪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犯罪。
专家们听取了旨在确保资产追索成为国家战略和实务优先事项的FATF标准拟议修正案的最新情况。与会者对FATF标准的拟议修订表示欢迎。该修订还将强化国内的资产追索法律框架,要求各国采取一整套强化的资产追索措施,包括非定罪没收以及与税务机关的协作,以填补阻碍扣押和没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的法律漏洞。
2023年9月12日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举办第三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论坛
监管机构: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举办了第三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论坛。本次论坛的主要讨论要点是如何确保有效甄别、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危害公共利益的犯罪、以及涉虚拟资产犯罪等洗钱领域的刑事案件,并指出上述内容仍是各成员国面临的紧迫问题。根据论坛成果,EAG成员国代表团指出,EAG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论坛的举办对进一步强化各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CPF)体系以及提高各国专家的能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强调在EAG类型项目的框架内,围绕各国AML/CFT/CPF体系开展进一步的针对性活动是有益且必要的。
2023年9月26日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秘书处参加了第一届独立国家联合体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会议
监管机构: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
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EAG)秘书处参加了第一届独立国家联合体(CIS)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会议。会议期间,与会者 :
交流各国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最佳做法,讨论对上述工作和国际反恐合作提供科学支持的情况; 审查了CIS地区恐怖主义威胁形成和发展的趋势; 重申了进一步发展和加强多边反恐合作的坚定立场。2023年9月8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关于“杀猪盘”虚拟货币投资骗局盛行的警报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发布了一则警报,强调备受关注的“杀猪盘”虚拟货币投资骗局。FinCEN的警报解释了该种骗局的方法论并发布了行为、金融和技术方面的预警信号,帮助金融机构识别和报告相关可疑活动;并提醒金融机构注意《银行保密法》(BSA)规定的报告要求。
2023年9月28日
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加强对网络赌博服务提供商的客户识别程序
监管机构: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C)
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C)加强对网络赌博服务提供商的客户识别程序。澳大利亚修订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规则》,以对网络赌博账户实施客户预验证,进而完善了网络赌博服务提供商适用的客户识别程序(ACIP)。这一重要措施将有助于防止网络赌博服务被犯罪分子或已实名参与国家自愿限赌登记的个人利用。
2023年9月18日
阿联酋上半年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监管机构:阿联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公室(EO AML/CTF)
阿联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公室(EO AML/CTF)表示阿联酋已经完成了对2023年上半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进展的全面审查,各方面都显示出显著改善。审查结果充分证明了阿联酋国家AML/CFT体系完备、积极且高效。在这段时间内,阿联酋持续推动国家行动计划和国家AML/CFT战略的实施,坚决推进打击非法融资、维护全球金融体系完整性的议程。
2023年9月6日
阿联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办公室启动其官方网站
监管机构:阿联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公室(EO AML/CTF)
阿联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公室(EO AML/CTF)宣布启动其网站,以履行其在透明度、信息发布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合作方面的承诺。新网站提供了多种重要资源和功能以提高公众意识、促进合规和增加国际范围的各方合作。网站提供了用户友好的界面和全面的内容,其作为一个集中的信息平台,可供个人、公司、金融机构、执法机构和寻求洗钱和恐怖融资信息资源的国际合作伙伴使用。
2023年9月7日
荷兰财政资讯调查局将加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
监管机构:荷兰财政资讯调查局(FIOD)
荷兰财政资讯调查局(FIOD)是国际反贪局联合会(IACCC)的最新成员。FIOD局长Niels Obbink于2023年9月6日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确认FIOD成为IACCC的正式成员。IACCC目前正在协助全球40多个不同司法管辖区进行国内巨型腐败调查。由于获得了IACCC的成员资格,荷兰可以更有效地打击与本国有关联的大型腐败事件。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及其关联实体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