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包括3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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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政策解读】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
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项目经费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
申报及遴选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政策解读】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项目介绍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优秀博士到澳门指定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
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30人以内。
项目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
如何申报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30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政策解读】2023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申报时间
3月1日—9月30日
申报及遴选
0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0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须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03遴选方式
方式一: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方式二: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下“学术交流项目”中查询获选情况。
鼓励有关地区和设站单位对参加国际顶级学术会议或学术成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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