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电商优惠活动“水分”多 悉数“双11”促销套路有哪些

2020-11-04 10:48:29    来源: 新华网    

今年“双11”,各大电商平台提前掀起一波促销高潮,销售周期比往年延长,从11月初拉长至明年春节前夕,再加上商家多种多样的“满减”“补贴”等促销手段,让广大消费者“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甚至感觉不买就吃亏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年来消费纠纷调查,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促销套路。

直播带货“槽点”多

各大电商平台的主播们卖力讲解、分享体验,加上粉丝们刷屏的评论,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通过直播下单购物。当前,网络直播的购物方式越来越普及,同时也隐藏着一些消费陷阱。

据中消协调查统计,消费者投诉的“槽点”主要有: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要提前做足“功课”,不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建议消费者不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

优惠活动“水分”多

红包活动一直以来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用户、提升销量的惯用手段,有时候这些红包活动看似优惠多多,实际上却很鸡肋。

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参加抢红包活动,一共抢到了900多个红包,但实际优惠金额累计不到10元,花费了很大精力,最后只有满满的失落感;有的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上是“先涨后降”的套路;还有的优惠活动可能就消费期限、商品品类、消费金额等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

在“双11”等大促活动期间,部分平台、商家以促销活动的名义进行推广,表面上是让利消费者,实则清库存,甚至借助低价来推销其劣质商品,消费者一旦禁不住诱惑就很容易上当受骗,引发消费纠纷。

中消协提示: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消费者首先要保持理智,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实际需求选购商品,不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冲昏头脑。在面对商家为“清库存”而进行大促时,消费者最好先清理一下自己的“库存”,也许家里还囤积着上次大促时血拼的商品。因此,建议消费者量需而入,千万不要为自己并不需要的物品再浪费精力和金钱了。

售后服务诟病多

一些商家重视销售、轻视售后服务,如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发票、售后电话无人接听形同虚设、商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却要求消费者去鉴定、不履行“三包”义务、对消费者退货或者退款请求拖延处理等。

有的商家为了冲击销量而虚标库存,还有的商家打出“秒杀”“竞拍”等低价促销活动,吸引大量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商家或是迟迟不发货等待消费者主动取消订单,或是以“订单异常”“商品缺货”“操作失误”“系统错误”等借口为由单方面强制“砍单”,由于下单的消费者数量较多,若商家不能妥善处理,极易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

中消协提示: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其经营行为相对较为规范,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也有较高的保障。消费者千万不能贪图价格便宜就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

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通过网络购物的,还应将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留存,作为维权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文君)

[责任编辑:h001]

相关新闻

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备案号:豫ICP备2020035338号-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产经时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