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相关要求,经与市公安交警部门研究,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自2023年10月20日起,对沙渡路等9条城市道临时泊位进行优化调整。
【资料图】
具体优化调整为:
一、海珠区沙渡路增设7个警车专用泊位,优化调整后共设11个警车专用泊位。
二、海珠区榕景路增设13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优化调整后共设91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
三、海珠区水榕路增设5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优化调整后共设57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
四、越秀区德政北路临时性增设18个警车专用泊位(设置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五、整体撤销白云区飞鹅西路112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2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六、整体撤销海珠区宝业路64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泊位编号:02-310-001至02-310-064)、2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七、撤销海珠区南洲北路8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泊位编号:02-336-001至02-336-007、02-336-025)、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
八、撤销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2个全天准停临时泊位(泊位编号:01-717-003、01-717-004)。
九、整体撤销海珠区康大路(广医一院)临停快走区域。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请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务必留意现场道路交通标识、泊位标线的设置情况,避免因停在非准停区域而出现违停或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情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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