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正日益加强。
前段时间,一系列化妆品行业的新规陆续落地,而在4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发布了一则《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这则新规的意义非常明显,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线上违法与线下同责,近年来线上电商发展迅猛,在带动化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让市场更容易藏污纳垢,乱象频生,正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监管。
(相关资料图)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正适应了化妆品电商平台的发展需求。
据记者了解,《办法》共五大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平台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等要求。据了解,这是国家在此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基础上作出的又一新规,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而设立的法规,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上位法相关规定,研究适用于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的新方法、新手段。
《办法》主要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更加清晰细化的规定。
第十条指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3年。
《办法》还规定,平台经营者不仅要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具体为建立并有效实施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还应设置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要求其建立并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日常检查。
对于涉网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平台在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后,应当将违法线索报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国家药监局在解读《办法》时强调,“不得以平台治理的手段代替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措施,仅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一删了之’。”也就是说,平台在删除后不代表就结束平台管理义务了,还需积极向所属监管部门积极报备。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规定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产品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贮存运输等义务。尤其指出,经营儿童化妆品的,还应当查验儿童化妆品标志,并核对相应产品的标签信息,确保其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一致。
随着国家监管的日益强化,电商平台的野蛮生长也将逐渐得到约束。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化妆品品牌将渠道重点都放到了线上,不断扩大对线上渠道的布局,也使得线上市场越来越鱼龙混杂,监管的强化将会让化妆品线上市场能够更加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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