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持久战?格力奥克斯专利侵权案再开庭-观天下

2023-04-25 20:49:16    来源:金融新观察    

奥克斯与格力的专利侵权之争,一直不断。近日,双方之间的纷争又有了新进展。


(相关资料图)

4月23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关于压缩机专利侵权的5起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01

逾2.2亿赔偿的前世今生

2018年12月,奥克斯公司向东芝开利株式会社购买了一项专利号为00811303.3、名称为“压缩机”(下称涉案专利)的发明专利,并随即以该专利为权利基础,以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四款空调侵害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分别向浙江杭州、宁波两地中级法院提起四起侵权诉讼,请求确认被诉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并赔偿其合计2.67亿元经济损失,同时还将相关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

四案一审均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两地法院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8月判决格力公司向奥克斯公司支付赔偿金共计2.25亿元。格力公司对四案判决结果均不服,奥克斯公司对其中一案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期间,格力公司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部分权利要求无效。格力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12月28日判决撤销被诉决定中关于继续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的内容,要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格力公司、奥克斯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均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02

案件争议焦点

据介绍,格力公司与奥克斯公司之间的纠纷系同一专利权引发的民行程序交叉案件,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被分别安排在同一日的上午和下午。

上午的专利无效行政案件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为:被诉决定和一审判决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是否正确、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涉案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下午四起侵权案件二审争议焦点为:一审是否遗漏必要共同被告、奥克斯公司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赔偿数额是否合理等。

这么多焦点问题核心就是:奥克斯公司到底能否守住专利权效力?从而守住被侵权索赔的请求权?双方诉争来到关键赛点。

本次庭审持续9小时,直至晚上约19点,在法官询问之下,格力、奥克斯均表示没有调解意向。数据显示,近六万人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观看庭审直播。案件将择期宣判。

03

“恩仇”不断实因“挖墙脚”?

事实上,对于格力电器和奥克斯来说,打官司早已是司空见惯的“常”事,而这一“纠缠”,便已经相杀了10多年。

奥克斯空调曾多次被格力起诉专利侵权。仅2017、2018年两年,奥克斯就被法院判决恶意侵犯格力专利权共27项,累计判赔近1.2亿元。

与此同时,奥克斯对格力也发起多项诉讼,但几乎都以诉讼因专利被无效或面临败诉而选择撤诉。

而在专利纠纷外,“人才争抢”也成为了双方积怨的来源之一。据媒体报道,自2010年以来,奥克斯公司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挖走格力电器300余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并且手段在不断升级。此外,格力电器还表示,奥克斯公司的目的不仅仅是“偷”走人才,而是偷走格力的商业秘密,通过挖人“窃取”格力的核心技术或研发中的最新的项目信息。2019年3月,在博鳌财经之夜上,董明珠亲自下场“手撕”奥克斯,指责其挖走格力人才,并暗示,格力曾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成就的专利,受不到相应的保护。针对格力对其挖墙脚的指控,奥克斯称,公司的引进人员,从未与格力发生过任何关于竞业禁止的劳动仲裁,都是通过正常的招聘途径,引进人才,并且会重点了解该人才是否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同年6月,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举报信,称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此事件把双方大战推向另一个高潮,最终奥克斯空调被行政处罚10万元人民币并被责令整改。

04

家电业为何诉讼高发?

其实,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的纠纷在家电业并非个例。格力电器与美的集团也曾多次对簿公堂。据梳理,自2008年以来,双方围绕技术专利、商标等发起的互诉案超10余件,聚焦知识产权侵权,累计索赔金额超亿元。

近年来家电业专利诉讼高发,据专业人士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家电领域专利保护范畴大多涉及外观、结构等技术,易于模仿;家电制造企业普遍采用OEM、ODM方式,众多品牌方无自主生产线而进行委托代工,侵权方侵权相对较容易、成本较低,企业侵权判赔额度也有待提升;大公司创新力增强,但行业同质化依旧严重。

从类型上来看,家电企业的诉讼一般涉及专利技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等几个方面。

家电行业竞争越发激烈已是不争的事实。业内人士表示企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入专业团队,构建全球化知识产权体系,为技术创新和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法律诉讼已经成为成熟企业维权的常规措施,但同时也需警惕一些企业滥用,将其变成打击竞争对手、索取赔偿费用的恶意手段。从长远来看,家电企业要树立正确的发展价值观,而不是依靠恶意不正当竞争获得局部或者阶段性优势。

责编 蒋赛赛

检校 张小楠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澎湃新闻、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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