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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九江新匡庐宾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浔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江新匡庐宾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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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浔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 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处罚依据: | 《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九江新匡庐宾馆 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处罚机关: |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0MB1D54985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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