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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吉水杀医案”凶犯曾某升已于日前被执行死刑。
2021年1月26日,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医生胡某云在病房查房过程中被曾某升刺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
同年9月,吉安中院判决被告人曾某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曾某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本人及辩护人提出该案发生与被害人诊疗过错有因果关系,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具有过错等辩护理由。据悉,被害人家属拒绝接受赔偿,坚决要求法院判处曾某升死刑。
2021年12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曾某升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2023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赣刑终249号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某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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