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科学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我省于近日全面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据了解,监管部门对已获得许可或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静态风险分值和动态风险分值之和综合确定。其中,静态风险主要考虑餐饮服务业态和规模、供餐群体、制作食品的类别分档和数量等要素,动态风险主要根据日常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确定。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越低,说明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越好。监管部门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强于较低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例如,对低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即可,而对高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 次。
为何要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统计分析食品安全综合风险信息,确定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企业,从而合理调整检查力量分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另一方面,随着动静态风险的变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将随时调整,“这也能够倒逼他们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位负责人说。(孔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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